林馮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惠東寶口鎮(zhèn)應急物資倉庫及轉移避險場所的建議》(第2024056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寶口鎮(zhèn)是惠州市雨窩點之一,年平均降雨量約1900毫米,特別在汛期安全隱患大,需頻繁轉移易受災群眾。一方面,寶口鎮(zhèn)暫無統一指揮、集中安置的臨災避險中心,避險群眾只能分散安置在學校、附近村委辦公樓等地,應急設施設備欠缺,給避險群眾帶來諸多不便;另一方面,寶口鎮(zhèn)應急救援物資倉庫場地不足,現有應急物資分五處分散存放,且部分倉庫存在潮濕現象,不利于應急物資存放保管,也不利于調配使用,因此建設寶口鎮(zhèn)應急物資倉庫及轉移避險場所十分必要。感謝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我縣相關單位已納入工作計劃推動中。
寶口鎮(zhèn)應急物資倉庫及轉移避險場所項目擬建設二層建筑并配備相關應急設施設備,項目占地450平方米,總投資約330萬元(其中前期費用約30萬元,建安費約300萬元)。資金來源于市政協提案辦理資金100萬元,不足部分由我縣自籌解決,目前我縣相關單位正在多方籌措資金補齊資金缺口。
二、工作進展情況
按照項目建設方案,該項目計劃于2024年11月前完成項目選址、建設方案編制及規(guī)劃涉及、招投標等前期工作;計劃于2024年12月啟動主體工程建設,爭取2025年上半年汛期前完成項目建設并投入使用。目前,該項目已完成項目選址、地質勘探,正在開展項目設計。因項目選址涉及原房屋房地產權證權利人登記不一致問題,為進一步保障好項目建設用地,縣自然資源部門與寶口鎮(zhèn)政府正在積極處理土地產權問題以保障項目用地需求,其他工作按照計劃推進中。
三、下一步計劃
下來,我縣將積極跟進寶口鎮(zhèn)應急物資倉庫及轉移避險場所建設。一是按照既定工程進度保質保量完成建設任務;二是積極籌措資金補齊資金缺口,以保障項目建設進度;三是依法依規(guī)使用市政協專項辦理資金,早日發(fā)揮項目效益;四是提前完善防汛應急啟用方案,爭取明年汛期前投入使用,進一步規(guī)范應急救援物資的存儲調用和提高應急救援響應及防災減災能力。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xù)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惠東縣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