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縣委副書記、縣長魏榮君同志主持召開十屆96次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惠東縣烈士評定申報審核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等事項。
《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制度》制定的依據、申報部門的規(guī)定、成立烈士評定調查小組和烈士評定聯(lián)合審核工作小組、規(guī)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承辦烈士評定申報材料初審、報批工作、規(guī)定烈士評定縣級聯(lián)合審核工作的開展程序、烈士評定工作實行問責制等方面內容。
會議認為,《制度》是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烈士評定審核工作制度(試行)〉的通知》(粵辦函〔2015〕506號)和《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惠州市烈士評定審核工作制度(試行)〉的通知》(惠府辦〔2016〕23號)精神,對規(guī)范我縣烈士申報審核工作、落實依法行政、維護和保障烈士遺屬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要求,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我縣烈士評定申報審核工作順利進行;二要加強溝通、分工負責、互相配合、相互支持,確保我縣烈士評定調查和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取得實效;三要嚴格執(zhí)行問責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存在失職、瀆職、偽造證明材料、出具虛假死難情節(jié)證明等行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